初期,试行以下资费标准:
无线数据业务资费的组成
无线数据业务资费由通信费和信息服务费两部分组成;
1、通信费是指占用中国联通通信网络资源所产生的费用;
2、信息服务费是指由于用户使用无线数据业务服务提供商(简称SP)提供的信息及应用服务产生的费用,由SP制定并向用户收取;
无线数据业务收费原则
主叫方收费原则,即向业务申请方(发起方)收取通信费和信息服务费。
无线数据业务资费标准
1、通信费
(1)通信费由中国联通制定并向用户收取;
(2)对于用户通过手机发起的信息点播、查询等类业务,用户成功接收信息后,上行通信费按0.05元/条收费,下行通信费按接收到的信息条数收费,0.05元/条;
<注>上行:指用户使用手机发出业务指令 下行:指用户用手机接收信息
(3)对于用户发自互联网上的订制、点播等业务,用户成功接收信息后,通信费按下行的信息条数计费, 0.05元/条;
(4)点对点方式(即手机对手机的短信息业务),用户成功发送后,向主叫方收取0.10元/条;
(5)对于用户在使用无线数据业务中产生的系统反馈消息,通信费免收; 如:系统消息确认用户操作成功、系统故障或由于用户误操作向用户反馈的操作不成功类消息等,上、下行通信费均免收。
(6)向用户提供使用无线数据业务的总通信费封顶服务,标准为30元/月,其中,点对点业务不参加总通信费用封顶政策。
2、信息服务费
(1)信息服务费由SP制定并向用户收取,目前,中国联通代为收费;
(2)用户成功接收信息后向发起方用户收取信息服务费;
(3)各SP的信息服务费设定价格上限: SP单项业务信息服务费按条收费的,价格上限为2元/ 条; SP单项业务信息服务费采用包月制(每月向用户收取固定费用)收费的,价格上限为30元/月;
特殊业务资费
对于一些特殊业务,实施以下资费政策:
1、移动QQ业务
(1)通信费 由手机发起的上行业务,向主叫方(手机)用户收取通信费0.10元/条,用户接收信息免费 ; 初期,暂定向用户提供15元/月的通信费封顶服务;
(2)信息服务费 按包月制费用向用户收取;
2、IQQ业务
在正常通信费标准基础上,初期,暂定向用户提供15元/月的通信费封顶服务。
3、E-mail服务
初期,只开通邮件到达通知服务,通信费执行正常的资费标准,按上行0.05元/条、下行0.05元/条收费,信息服务费由SP制定,对于SP开通的邮件阅读服务,初期,暂免收用户通信费和信息服务费。
其他
1、SP向用户送达的信息服务,向用户公布信息长度;
2、用户采用手机或自互联网上的群发方式,按群发的号码个数及相应的通信费及信息服务费标准向主叫方用户收取,每次群发的号码个数不得超过5个;
3、用户接收到的非主动申请的短信息,接收免费。
注:
1.通信费的查询请咨询当地中国联通分公司。
2.信息服务费的查询请咨询当地中国联通分公司或查阅相关各sp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