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广东省邮政局局长喻军十分重视建立普遍服务基金的问题,他在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邮政普遍服务的补偿机制,保障境内所有公民充分享受邮政普遍服务,做到既不让承担普遍服务的企业“吃亏”,又不让那些不承担普遍服务的企业(包括外资或私营公司)“占便宜”,保证各类企业公平竞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渐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国内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DHL、UPS、FedEx、TNT等国际快递巨头以及各种性质的跨国物流企业纷纷进入中国市场。中国邮政在信函、包裹等领域的专营地位事实上已经被打破,目前国内已有1500多家正规快递公司和7万多家物流企业从事信函、包裹的递送服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盈利是企业所有经营行为的基本出发点。随着邮递类市场竞争的加剧,所有企业都将倾向于在具有盈利潜力的如在东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等地域向用户提供信函和包裹递送服务,而在没有盈利潜力的地区减少信函、包裹寄递等业务活动,或者不同程度地降低寄递服务质量,这样,生活在不发达的我国西部地区和生活在海岛、山区、农村、边疆等地区的公民就很难较好地享受政府承诺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这势必影响到由宪法所赋予的公民基本通信权利的落实。
喻军委员建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邮政普遍服务的定义和业务范围;建议成立邮政通信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并监督相关企业落实普遍服务的服务质量和资费标准;建议建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即按照国外通行的做法,不管是国内企业还是国际企业,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不管是中外合资还是外商独资,凡是经营信函和包裹快递业务的企业,都要向我国的邮政通信监管机构提出申请,以获得邮递类业务的经营许可证,并交纳许可证管理费,用以建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总数不能少于30亿元。另一方面,资金可来之于国家财政。在许可证管理费所累积的资金总数不够的前提下,可从通过税收上缴所形成的财政收入中适当划拨一部分,来充实普遍服务基金。
喻军委员同时还建议通过以下方式确定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补偿对象:首先要通过立法,确认政府有权选择一个或几个公司保证向居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然后,政府可以把现由邮政部门承担的邮政普遍服务拿出来进行公开招投标,所有国有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都可以参加竞标,一旦中标,承担普遍服务的企业就要在服务质量方面达到邮政通信监管机构所确定的标准,同时也得到相应的补偿。
(陈忠定 人民邮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