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信业垄断被打破,竞争拉开帷幕后,新兴电信企业历经数年艰辛却迟迟未显激进之态,形成鼎足之势,公认的原因归于电信业政企合一的体制。于是,重定裁判和游戏规则的呼声日渐高涨。千禧之年,电信业在千呼万唤中终于实现政企分开,一个全新裁判在万目期盼中悄然登场,《电信条例》成为裁判手中高举的法典。
然而,通信管理局执法伊始便在一场难以调和的矛盾冲突中承受考验,三年多的电信监管,电信市场并非如当初人们所期待的那样秩序井然、友好竞争,却是风不平、浪不静的另一番景象:网间互联互通通而不畅,市场价格大战此起彼伏,媒体攻击诋毁不断上演……归纳而言,电信市场恶性竞争的本质,一是政府监管体制薄弱,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此为外因;一是企业考核目标单一,自律机制不完善,此为内因。
就管理而言,如果不具备权威,就从根本上丧失了谈服务的条件和资格;如果没有有效的服务也就没有行业的良性发展,三者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因此,与其它行业不同,通信管理局新官上任初掌令旗,一无声望,二无人财物管制权,法制手段取代了行政管理,此时最要紧的是树立权威,其次才是做好服务。换句话说,就是在管制中施行强制手段而非怀柔政策。乱世以法,安邦以德,社会之规律。当然通信管理局也自有难言苦衷,通信管理局在监管过程中一路荆棘云断征途,十多个人面对诸多运营商的是是非非单打独斗,起初之时,各类违规举报信、案卷如小山般堆积在监管者的案头,重点集中在市场竞争和网间互联上。不仅要处理,还要断得明、审得清。可难点就在这里,对市场竞争,通信管理局兵少将寡,近水救不了远火,经不起五次三番折腾;对网间互联,监控技术手段也远远滞后,障碍处理查无实据。因此,通信管理局在更多的时候扮演着联合国秘书长的角色,千辛万苦、口干舌燥地沟通、再沟通,调解、再调解。当然,这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这种管制方式只能是暂时的,不能长远。
电信市场恶性竞争,抛开上述监管乏力的问题,企业主体的无序行为也是原因之一。电信业近年历经改革,虽然分营了、剥离了、重组了,形式变了,思想可大多没变,各个老牌电信企业仍或多或少遗留着传统老大的优越感,自视高出云天,谁也不服谁,以前是独家经营,现在一锅饭有人来抢了,从竞争一开始,主观上就过多宣扬竞争,较少强调合作,对内树团队精神,对外却各自为政。
现在一些企业签订了自律公约,这并不代表企业就已经实现了由自由到自觉的转变,体现了竞合精神。自律公约顺利实现的前提是上述两个本质问题的解决,否则,自律公约也仅仅是一些电信企业摆出公平竞争的花架子。明里谁也不会表示反对公平竞争,以致引火烧身,成为众矢之的。而且其中所谓的公平竞争各有各的算计,联通着眼在网间互联上公平竞争,移动侧重在电信资费上公平竞争,电信希望在全业务开放上公平竞争……至于其它的不正当竞争,可不属于他们职责考虑的范畴,一旦真的涉及利害得失,公约的韧性远比不上一张白纸,甚至有少数企业今天还执子之手信誓旦旦,明天就攥拳恶斗尘土飞扬。
一些电信运营集团总公司都公开表态要服从监管,友好竞争,谋求双赢,但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规制下属企业的违诺行为,将之落实到残酷的市场竞争一线颇让人担忧。我们又多次失望地看到,某些基层企业的违规行为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有的甚至还受到默许或赞赏,其遵循的原则就是“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合理合法”这一竞争基本要素被“好猫”定律忽略了,这或多或少地给了冒险者以足够的暗示和勇气。
回顾三年多来的风风雨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职责是维护公共秩序,企业的目标是扩大经济绩效,两者的终极归宿都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到了该深刻反思的时候:“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谢劲良 人民邮电报)
〖相关报道〗
·融合的市场需要融合的管制——英国电信管制机构的变迁(10-16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