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资费问题一直是我国通信产业热点问题,双向收费改单向收费则是热点中的焦点。从1997年开始,我国电信主管部门就一直对移动资费双改单问题加以积极关注,单向收费的实施方案也多次拟定上报待批。到2000年,有关领导明确表态至少两年之内不会考虑单向收费问题,到2003年,双改单问题又被尖锐地提出来。由于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数已经突破2亿,移动资费双改单问题自然成了各界普遍关注和争论的焦点。
国外移动资费发展现状
国外移动电话收费状况如何呢?是不是也存在双改单问题呢?在我国,双改单是否应该马上着手进行呢?在寻求答案之前,我们应该了解国外现状,借鉴国外的经验,这无疑将会给我们带来益处。
从国外发展来看,大多数国家采用单向收费方式。单向收费方式是移动通信资费结构中的一种最普及的方式,特别是在欧洲和其它一些使用GSM标准的地区。
而双向收费方式则大多存在于固网中市话话务量难以测量的国家,例如美国、加拿大、中国等。这些国家采用双向收费的理由是因为它可以简单地从传统固定电话网计费系统中转化而来。
而对于具有市话计量系统的国家,则很容易采用单向收费计费方式。一旦决定采用单向收费或双向收费,其它相关方面就会被加以考虑,形成完整的系统。例如,在采用单向收费的国家,不同的电话号码将用于不同的移动网络,以提醒固定电话用户他们企图给一个移动用户打电话时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
在实行双向收费的国家,例如加拿大和美国,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号码冠字都是一样的,这是因为由于价格没有区别,所以号码也没有必要区分。这样,就使采用双向收费方式的国家日后很难向单向收费转变。
在采用双向收费方式的国家中,对于是否应该转向单向收费方式都有过很多争论。根据国际经合组织(OECD)的分析,虽然在移动通信发展的最初时期双向收费方式对市场的推动作用会超过单向收费方式,但最近的数据显示,单向收费方式的国家的移动用户增长率已经大大超过双向收费方式的国家。单向收费方式还大大刺激了移动预付费业务的发展。
另一种观点认为,欧洲全部实行单向收费并没有对移动通信的发展产生明显的作用,甚至有的专家提出了单改双的可能性。美国一些专家也在反思欧洲实施单向收费的做法,认为时过境迁,美国现在的情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没有再仿造欧洲的必要去走双改单之路。
在某些实施双向收费方式的国家,尽管转向单向收费方式可以提高移动用户普及率,但在管制和实施方面依然存在许多障碍。美国和加拿大没有采用单向收费方式,因为大多数公网上的本地电话话务量无法测量,主要采用月租费形式支付。
但近几年来,由于受到欧盟国家的影响以及国际电信联盟的建议,一些没有采用单向收费方式的国家纷纷考虑转向单向收费方式,例如,墨西哥于1999年4月引进了单向收费,阿根廷、印度、以色列和秘鲁也如此。这种情况特别表现在移动用户增长较快的国家,如斯里兰卡于2001年宣布转到单向收费方式。但也有根据自己国家的国情,坚持实施双向收费方式的国家,如新加坡;同时也有在双向收费转向单向收费改革中出现波折的国家,如印度。(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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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双向收费的国家和地区 |
从双向收费转为单向收费的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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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加拿大 新加坡 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 泰国 |
以色列 阿根廷 秘鲁 智利 印度 |
国外实施双改单的经验与教训
l.双改单取得明显效果的国家——墨西哥
继阿根廷、以色列和秘鲁之后,墨西哥开始着手实施双向收费向单向收费的转变。它从1995年开始讨论移动通信资费双改单的可能性,决定借鉴其它国家诸如以色列和秘鲁的经验。
墨西哥电信管制部门COFTEL于1999年5月1日正式批准实施双改单程序,结果是随即对墨西哥的电信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推进作用。移动用户普及率迅速从1999年的3.43%上升到2000年的10.63%,如图所示。
图:墨西哥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普及率

墨西哥移动通信公司Telmex原来担心实行双改单后由于固定-移动电话资费的增加会使固定到移动电话话务量减少,但从下面图表中可以看出,尽管固定-移动资费从每分钟0.115美元上涨到每分钟0.403美元,涨幅达到250%,但来话移动话务量有了明显的增加,涨幅达到28.7%。
图:墨西哥引进单向收费后的影响

墨西哥实施单向收费之后移动-固定资费确实上涨,同时去话话务量减少,来话话务量大幅增长,总的话务量呈增长趋势。从实施单向收费前后的话务量表现可以看出单向收费具有促进发展的作用。
2.坚持双向收费的国家——新加坡
新加坡自开通移动业务以来一直实行双向收费,自2000年4月第三家移动运营商进入移动市场之后,首次引入单向收费模式,新加坡的管制机构-IDA没有禁止。
由于来自各方的压力,IDA一直在考虑引进单向收费机制,它作了广泛的社会调查,但结果却出人意料。1999年10月,IDA向社会发布咨询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对单/双向收费的意见。经过广泛的意见征求和调研,IDA于2000年5月作出决定,维持原有的双向收费和FMI不变,理由是改变目前的做法给用户和电信产业带来的成本要大于改变带来的收益。
2001年底,IDA又一次对移动“双改单”公开征求业界的意见,另一方面在2002年3月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了一项手机收费模式对用户影响的调查。经过近一年的调查研究,2002年12月23日,IDA再次作出维持双向收费的决定。
IDA认为,手机收费模式的改变对手机用户、电信市场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首先将出现移动终结费(MobileTerminationRates-MTR)。其次实行单向收费要求改变目前移动和固定各自的计费和支持系统,以及目前运营商之间的互联协议,这些都将增加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新加坡人已经明显不限制来话。最后是,从2000年5月到2002年底,新加坡的移动电话普及率由56%上升到76%,已经是世界上普及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单向收费已不大可能再显著提高普及率。
3.对双改单尚无定论的国家———美国
在美国,对于双向收费方式有过很多次讨论,现今,用户对谁应该付费的问题已经感到厌烦。美国一些移动公司对单向收费付费方式作过一些尝试,但美国FCC对移动电话是否转向单向收费方式并没有什么具体的计划或方案,原因之一是移动通信在业务内容方面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移动数据业务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对双改单存在两种态度:一种是受到欧洲移动通信收费方式的影响,美国移动运营商始终在关注单向收费方式,对其产生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和试验。许多专家认为只有实施了单向收费方式,移动电话用户的增长才会达到欧洲移动运营商那样的增幅。
另一种观点认为:在美国实施单向收费已不可能达到预想的效果,因为移动通信已经快速发展,单向收费方式已经不再适应现在的情况。移动通信业务已不再主要是语音,数据业务成为主要内容,例如因特网业务,所以单向收费方式已不再有吸引力。
当专家们依然在研究欧洲移动通信市场的时候,美国移动通信已经发展到另一个阶段。大多数移动用户都可以购买移动资费套餐,移动电话通话费已经快速下降到每分钟10美分。人们已经不在乎由谁来付费。
以Sprint的pcs个人移动电话为例,它提供50美元一个月500分钟通话的套餐,价格只比固定长途电话每分钟7美分稍多一点。与AirTouch蜂窝移动通信公司(现为VerizonWireless的分公司)所提供的CCP新业务“选择付费”(SelectPay)相比较,向一个无线用户呼叫将花费主叫者每分钟高达29美分的费用。这几乎是现在实施的双向收费付费方式的3倍,是打到英国传统长途电话的3倍。
这引起了用户对单向收费付费方式的恐惧。不光是单向收费付费方式会使主叫方支付沉重的额外费用,更糟糕的是每当用户向一个无线用户打电话时他都会被告知必须支付额外费用。使用单向收费方式呼叫移动用户时,录音会告诫呼叫者注意每分钟资费,令普通用户闻而生畏。
随着移动用户高速增长,并没有人过多考虑谁去付费,特别是移动因特网业务使移动业务领域大大拓宽。用户使用手机检查股市信息和棒球比赛状况,不会去选择昂贵的单向收费付费方式。
从以上看来,在美国,对采用双向收费或单向收费仍然没有定论,一切都还在尝试之中,FCC也鼓励这种尝试,并没有作出任何硬性规定。
4.双改单走上曲折之路的国家———印度
印度从1998年~1999年开始考虑和推出移动电话收费双改单方案。印度电信管制部门TRAI于1998年9月9日提议由现行双向收费方式向单向收费方式转变。对于移动-移动话务量,发话方全收计费方式将保存,但TRAI觉得此政策对于固定-移动的情况不太合适,因为两个网络在成本上存在不对称性。所以,在转变到单向收费方式的同时还须制订一个合适的互联政策。对于固定到移动的通话,TRAI提议每分钟收费为3.9派士(0.087美元),同时固定与移动运营商之间的收入共享比例为:15∶85。此种决定基于两种考虑:
●每分钟收费3.9派士,固定到移动收费将是固定到固定收费的9倍。在欧洲,相应的平均比例为13∶25。
●15∶85的分配比例将保证固定电话运营商收到与固定到固定通话同样的收入。
对于此政策,一些运营商反应强烈,他们认为这将会对自己的地位起到相反的影响。移动运营商也表示相对较低的固定-移动资费会鼓励“回叫”(call-back)。
而TRAI认为这些运营商所提供的数据不足以支持他们的看法,决定一方面它将继续进行调查,同时通过立法制订过渡的资费下调方案,并引进单向收费方式。它在1999年9月17日颁布的电信资费法第五修正案中推出了新的资费方案。
但TRAT的双改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一个称为“电信监督者”的消费者组织向法院起诉TRAI的单向收费实施方案,它认为单向收费的实施使固定电话的收费增长了100%~200%。移动运营商也加入了起诉行列并要求停止实施单向收费。
法院首先对TRAI是否有权力颁布在合同和执照规定环境下影响个人权利的规定。法院认定,TRAI已经违背了TRAI电信法规定,改变了移动运营商经营执照规定的条款。在电信法规定下,TRAI没有权力改变执照中的条款,它只能对修改提出建议,同时TRAI只能在运营商没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能规定运营商之间的收入共享安排。
法院因此否决了TRAI制订的与单向收费方式有关的资费修正案和互联修正条令。2000年1月,印度政府重新颁布了电信管理法律修正案,对TRAI1997年电信法作了修正。
印度TRAI没有放弃努力,它于2003年5月重新推出单向收费方案,要求所有运营商到5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互联资费标准,它以非歧视性为根本原则。
从以上可以看出,印度双改单的实施确实走过了一条不平坦之路,而今后情况如何目前也很难预料。(双向和单向收费模式比较见表2)
我国移动资费改革方向
从国外对双改单持不同的态度和经验来看,我们可以得出:是否从双向收费转变为单向收费是依本国国情而定的,不能一概而论。
根据我国国情,我们首先要论证双改单是否能有效推进我国移动通信的发展,现在是否是双改单的最佳时机。
从国外总体情况来看,双改单是发展趋势,从欧洲和南美的经验来分析,单向收费确实推进了移动通信的发展。
同时,我们也看到,无论是单向收费还是双向收费,国际上移动资费的另一个特点是,随着全球移动通信用户的逐年增长,移动通信资费呈逐年下降趋势。所以在考虑双改单之前,我们首先要将移动资费降价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从国外移动资费降价情况来看:
OECD成员国在1989年移动电话资费为每分钟56美分,10年后降到每分钟40美分左右,每年降低幅度为3.7%。英国从1999年到2000年,预付费业务资费降幅达40%;美国2000年移动资费下降了7%;德国从1995年到2000年,移动资费下降幅度达58%;日本从1995年到2000年移动资费下降幅度达63%。
除了预付费业务之外,移动资费套餐形式蓬蓬勃勃发展起来,成为移动资费的重要形式。同时一些大公司漫游收费持续下降,例如,美国2000年6家大型地区性运营商平均每分钟漫游费用下降了18%。降价已成为竞争的主要手段,同时大大刺激了移动通信市场的发展。
我国移动资费一直沿用1994年制订的资费政策,已经大大落后于国际发展趋势,如何使飞速发展的移动通信的资费更趋合理、更能促进产业发展成为我们今天应该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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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收费 |
单向收费 |
| ●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采用双向收费资费系统,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其传统的固话网本地电话计费系统所致。随着移动通信业务内容的扩展和资费的下降,诸如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一些国家仍然坚持双向收费计费系统。
●移动电话用户支付来话话费,固定电话用户只支付固定电话费。这造成一些移动用户关机,来话话务量远远低于去话话务量。
●移动电话经营者一般不用与固定电话经营者谈判固定-移动电话互联费。移动运营商直接向移动用户收取无线通话费(airtime)。
●移动电话资费逐渐接近于固定电话资费,有一定对称性。
●固定网和移动网之间的互联费收取一般按互惠的原则进行,具有一定对称性。 |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单向收费计费系统,一些原来采用双向收费系统的国家已经转向或者在考虑转向单向收费系统。在欧洲,欧盟建议欧洲国家统一采用单向收费系统,这对欧洲各国移动通信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移动电话用户不支付来话话费,固定电话用户呼叫移动电话用户时支付一定额外费用。来去话务量基本平衡。
●固定电话经营者所支付给移动电话经营者的呼叫终接费成为其收入的主要部分;
●移动电话资费大大高于固定电话资费,高度不对称。
●固定网和移动网之间的互联费表现出极大的非对称性,在欧洲,固定-移动的互联费平均比移动-固定的互联费高达20倍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