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
2004年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发表题为“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 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讲话,强调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各项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2月16日,受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校校长曾庆红在中央党校开班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是关键。
胡锦涛论科学发展观(摘自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所做的题为《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重要讲话)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主要任务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