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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社会电信企业责无旁贷
——访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电信总经理文会国


(2005-03-15 08:35:27)

建设和谐社会,是今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个新理念和新任务。那么,作为电信企业,应该如何
认识建设和谐社会?又如何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电信有限公司总经理文会国。

文会国代表告诉记者,和谐是集聚力量,求取最大效率,推进各项工作,带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实现和谐发展,就是要通过努力,做到经济布局和谐、产业结构和谐、政策和机制和谐、发展环境和谐、人与人和谐、上与下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等等。作为企业界的代表,我们最渴望的是能营造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鼓励人放心做事的宽松环境。

作为一名来自电信行业的代表,文会国表示,我们应当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他认为,建设和谐社会还必须有一个充分条件,那就是要方便快捷,信息灵通,而要满足这一点,就离不开电信业。因此,建设和谐社会,电信企业责无旁贷。

文会国认为,当前,电信企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应该努力做好三件事情:

第一,要进一步扩大通信覆盖范围,尤其是要重点解决偏僻农村不通电话的问题。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尽快实现“村通工程”提出的目标。对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要竭力满足他们对通信的新需求,将宽带、互联网、IP公话等新业务适时引入农村。

第二,要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要秉承“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理念,提高网络运行质量,不断推出新的业务和新的服务内容,着力解决好用户缴费难、查询难、终端设备维修难等热点问题,通过自身的努力,使企业和用户的关系更加和谐。

第三,要贯彻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营造有利于规范竞争的市场环境。他说,社会尚要和谐,电信业内为何不能和谐?各家运营商本是同根生,同属国资委,有着保护和扩大市场、壮大企业、为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共同目标,有什么理由不能共同创造一个竞合统一、互利互惠、理性竞争、健康发展的宽松环境呢?他满怀信心地说,相信有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一定能促使我们建成业内和谐的小环境。

当谈到电信立法的问题时,文会国代表认为,《电信法》迟迟不能出台,已严重影响到电信业的和谐发展。他说,中国已成为世界电信大国,随着电话用户的迅速增长,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电信市场,而电信业也成为国内具有影响、具有高潜质的宏大产业,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的电信法律。由于没有一部专门的电信法律约束,导致了恶性竞争、非法进入、重复建设、安全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出现,给整个行业带来了不和谐的声音。在当前产业发展的道路上,由于无法可依,很难果断决策。如在体制的调整、新业务的开发、新技术的采用等方面,常常是左右为难,这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同时,我国加入WTO后,行业政策保护的最后期限即将到来,国内通信业将面临着国外资本和国外电信企业的进入,电信市场将与国际接轨。面对国际化的运作,没有《电信法》,国家将如何实施管理?鉴于此,文会国代表认为,颁布《电信法》,无论是对于电信业来说还是对于国家来说,都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因此,他呼吁《电信法》应尽快颁布实施。

(余鸿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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