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管理局局长 苏金生
2005年,电信管理局围绕促进信息化建设、推进解决“三农”问题、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等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以解决农村通信普遍服务为目的的“村村通电话”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国行政村通电话比例由“村通工程”开始前的89%上升到97.1%,提高了8.1个百分点,提前且超额完成了邮电“十五”计划目标;以建立健全互联网有效管理机制为目的,开展了互联网站集中备案和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初步建立了网站备案信息、IP地址使用信息和全国域名信息等三个互联网行业管理的基础数据库,为互联网有效管理奠定了基础;以推进行业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信息化建设为目的,积极跟踪研究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及时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引导电信运营业转型,推动增值业务市场繁荣,促进信息服务大行业产业链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以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能力为目的,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机制,为社会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网络信息环境;以提高行业服务水平、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为目的,对社会关注的电信服务热点问题提出指导意见,督促企业改进落实,组织开展了“畅通网络、诚信服务”主题活动,并对手机质量进行了专项治理;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做好监管服务为目的,改进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开展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活动,扎实做好互联互通监管,加强码号资源规划和核配,提高电信监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005年是我国“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十五”时期,我国电信监管取得了三个方面的重要进展:一是电信监管理念不断调整创新,电信监管更加注重行业发展对国家经济社会的贡献作用。主要表现在:明确了电信监管应代表谁的利益,即电信监管应代表包括电信企业在内的全社会的利益;明确了电信监管的目标,即电信监管追求的目标应是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进一步开拓了电信监管的视野和范围,即电信监管要着眼于整个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树立信息服务大行业的观念;不断调整电信监管角色,电信监管由原来主要充当市场竞争的裁判员逐步向更多地承担产业发展的引领者和为企业发展创造环境的服务者转变;对正确处理管理与发展的关系、管理与技术进步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体会,既要促进技术业务的发展,又要保证管理科学到位。二是在电信监管的不同领域和不同环节、监管重点与时俱进,监管对行业发展的驱动作用进一步加强。互联互通监管理念实现了从关注协调电信业务经营者间的具体矛盾到关注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的转变;监管形式实现了从行政命令为主向沟通协调监督并重的转变;监管手段实现了从单一行政手段向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手段的转变;监管过程实现了从事后管理为主向事前事后管理相结合的转变。三是电信监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升,监管手段日趋丰富,电信监管的权威性、有效性、重要性日益得到体现。以《电信条例》的颁布为标志,电信法制建设在探索与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电信监管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一套既借鉴国际经验又适合中国国情的电信监管制度体系已经建立起来,形成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多手段相结合的电信监管综合治理格局。
(人民邮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