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V系统的开放性对IPTV产业规模、健康有益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系统的开放意味着成本急剧下降,开放的系统接口也会大量节约平台之间的接口成本,有利规模生产。开放性更会使方案提供商处于公平的IPTV市场竞争中,反过来也会促进方案提供商的技术改进与创新。作为IPTV积极的推动者,烽火网络将合作的理念植入IPTV系统中,并在近日向业界推出合作式IPTV运营平台。
烽火网络推出的合作式IPTV运营平台在保证系统开放性、有利于互联互通和系统灵活性前提下,将内容管理系统和内容服务系统进一步细化、分离,也就是将内容系统按控制层和数据层进行合理的功能分离,使关键功能模块化、角色化,使各角色之间形成了合作的基础。它充分考虑到各类运营商的利益冲突和理解的分歧,能提供双方共同开展业务,且优势互补的合作平台,帮助各类运营商共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烽火网络IPTV项目经理余鑫介绍说,烽火网络将IPTV系统划分为五层:包括业务支撑层、内容管理层、内容服务层、承载网络层、用户接入层,将引起广电和电信分歧的业务支撑层独立出来。其中,IPTV运营商在业务支撑层管理业务和用户、收费等,并协调内容提供者和网络提供者的合作关系。“内容提供者”在内容管理层进行内容制作和媒体资产管理,“网络提供者”在内容服务层提供内容分发网络、并对用户提供直播、点播、时移等流媒体服务。双方可以在烽火网络的IPTV平台上合作,为终端用户提供完整、丰富的IPTV业务。同时,烽火网络的IPTV解决方案还能为内容运营者,以及其它的内容拥有者提供虚拟运营、合作运营的平台。可以在内容管理层引入SP用户,允许各个SP用户发布内容、经营频道或栏目,由业务支撑系统进行对用户计费后和与SP结算。
在IPTV系统的研究开发上,国内有超过18家以上的设备商声称拥有全线IPTV产品,包括通信制造商(华为、中兴、UT斯达康、上海贝尔、西门子等)、网络视频服务公司(思华、沈阳鼎通、世纪鼎点、华鼎等)、电子设备厂商(同洲、海尔、长虹等)。根据目前市场情况来看,传统通信制造商占据优势地位。作为一家具有电信制造背景的厂商,烽火网络加入该产业行列,主要专注于IPTV承载网络和IPTV系统的开发和研究。余鑫介绍说,烽火网络推出的方案最大特色是支持合作性。该合作式IPTV平台能促进网络运营商与内容运营商合作、内容运营商之间的合作及内容运营商和增值业务商的合作,实现内容和业务的完美结合将提供良好的运营平台基础,以适应多种运营模式需求,帮助运营商实现效益最大化。
余鑫预测,2006年电信运营商将会加速业务转型,并且很可能将IPTV作为他们的拳头产品。从长远来看,IPTV是三网融合的较好的过渡产品,有着诱人的市场前景。作为传统的电信网络设备供应商,烽火网络一直紧跟客户的转型变化进行业务的转型,做出进入IPTV市场的决定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可以说,烽火网络进入IPTV产业领域既是市场的需要,也是烽火网络自身发展的需要。
从目前运营商的发展势头来看,增值业务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烽火网络认为IPTV应该尝试提供一种类似于移动“短消息”的增值业务,以满足用户交互性的需求。另外,余鑫还建议在IPTV运营过程中广电部门和电信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推进IPTV的发展。而实际运营中,运营主体可以是其中任何一方,可以是双方共同建立一个合资公司,烽火网络的IPTV平台能适合其中任何一种运营模式。
(韩群 通信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