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上简要分析中特别强调了如果政策和措施得当”还是“失当”的字样。因为利也好,弊也好,都只是一种可能性,都要通过具体政策的实施才体现出来。利与弊又是可以转化的,政策和措施得当,就可以存利除弊。我们要
清醒地估计形势,正确制订政策,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化解各种不利因素,促使中国电信业在“入世”后有新的更大的发展。从上述基本看法出发,下面就中国电信在“入世”前后应注意的问题,分别对政府和对企业提出一些建议。
三、应对“入世”的对策建议
1.对政府的建议
(1)坚持先立法、后开放。任何国家电信业的开放,都是从修订《电信法》开始。以过去体制与我国相近的法、德等国为例,电信开放的大体顺序是;修订法律——政企分开——邮电分营——电信重组——对内开放——对外开放——改制上市,前后约需10年左右。我们的问题,正如一位日本学者曾经提出的疑问,一是安排过急,企图几步并作一步走;使企业没有消化的时间;二是程序颠倒;把第~步立法工作放到了最后。这样做势必造成紊乱无序、弊端丛生。如果说过去电信由政府垄断经营,没有《电信法》尚能应付,那么没有《电信法》而开放电信业势必成为一场大灾难。特别是电信业成为各方注目的焦点,社会上有不同意见是必然的,只有通过立法辩论;统一到国家法律上面来,大家依法办事,才能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也才能有效防止少数人借改革开放之机,“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权谋利”等腐败行为的草生。因此,抓紧制订《电信法》是最关紧要的大事。同时要配套出台《电信管理条例》和《外商投资电信服务业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但政府规章毕竟不能代替国家法。
(2)壮大国家队,增强国际竞争力。在全球电信业大兼并、大重组的形势下一中国电信要增强合力。政府应当促进电信业、广播电视业、信息服务业、电子制造业间的大联合;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而不应鼓励那种内耗式、自伤元气的重复建设,不做那种一内战内行、刽、战外行””的蠢事。
(3)加强电信行业管理,建立公平、高效的市场竞争格局。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要合理调整电信资费结构,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在推动电信资费水平总体上下降的同时,制止盲目的价格战。建议制订普遍服务基金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保证普遍服务的建设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通信与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在行业管理中,政府不偏袒“老大”,也不能搞无原则的“劫富济贫”。竞争规则要合理,不搞双重标准。
(4)加快政企分开步伐,推动电信企业进行公司制的规范化改革。电信重组后应保护相对稳定,让企业自己理顺集团总部与省市公司、省市公司与基层企业之间的关系,做到既保持全网的统一调度;又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应当结合,鼓励电信企业主动探索吸引民间投资的方式。政府除了作为出资人的身份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以外,属于企业自主权限内的事不应参加干预。
(5)坚持以市场换技术,促进我国调整网络技术结构,提高产业层次。在外资进入我国电信服务市场后,还应重视人力资源的配套;帮助企业增强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
2.对企业的建议
(1)坚持以发展为主线,充分利用”入世”后的五、六年过渡期,加快发展网络;开拓市场,以便在别、资进入后占有主动地位。市场经济是强者的经济,电信市场的竞争也逃不了“胜者通吃”的规律。我国电信业起飞初期的超常规发展阶段已逐渐过去;社会需求、市场格局、技术发展、政策环境都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级企业领导在新形势前,更应重视发展战略研究;要利用即将开放的有利条件,扩大与各方面的合作,推进联合建设;加强营销力量;寻找新的增长点;努力开拓新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中国“入世”后电信业能否经得住考验,关键就看这五年能发展到什么程度。
(2)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抓紧电信企业改革。电信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如企业法人的界定;法人财产权的操作;政企职能的划分,上下权限的分配,通信专业间的核算摊分,三项制度的改革,主业副业的分流,企业领导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等等。为结合电信的进一步开放,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似应放到更为重要的位置上来。电信企业要从依靠政策筹资向市场融资转变,从间接融资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转变。并做好上市的各种准备。
新加坡电信的改制上市的成功经验,似可引为借鉴。1993年新加被推行“全民拥股”计划,新加坡公民可利用公积金优惠限额购买新加坡电信股票(A股每股1.8新元,每个限购200股);同时公民可利用存款购买B股(每股2.2新元),向社会发行C股(每股3.6新元),一举筹资530亿新元,占新加坡全国股市总额三分之一。上市后新加坡电信的政府控股仍在70%以上。我们是否也可以在本地网中仿行,规定凡缴付过初装费的用户均可优惠限额购买电信原始股。如能实行,则不但大大有助于电信建设资金和国家财政收入,社会上对电话初装费的态度也必将根本改变,甚至出现争装电话、争交初装费的热潮。
(3)在外资进入后要重视企业的自我保护。如在合资谈判和合作过程中保证中方的控制权,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保证通信的安全机密,在网路建设中保证普遍服务原则的实施,在业务竞争中保证资费的合理性,等等。国外也有不少值得借鉴的办法。比如,政府只规定允许外资参股比例的上限,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利益;在这个范围内自主与外商谈判。为了防止外商“撇脂”式经营,可以根据电信发展规划要求,对外商介入经营领域实行“肥瘦搭配”,以保证各项业务的平衡发展。
现在比较担心的倒是;可能出现一些地区为争取与外商合资,任意提高“优惠”条件,比如甲地谈项目是创、资参股30%,乙地为了争项目放宽为40%,这就把自己搞乱了。而这种情况最容易在我国发生。因此,关于合资谈判的权限还是集中在集团总部为好。
(4)认真学习和汲取国外电信企业的管理经验。要把实现管理创新放在首位,并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中国电信与国剑、的主要差距在管理;电信进一步开放的最大受益领域也是管理。但是,不应等到外资进入后再来学习国外的管理经验。现在,国际电信业间的人员交往、考察、培训活动日益频繁,这对促进我国电信提高管理水平是很有帮助的。但是,企业的各项管理是很具体的,比如具体的标准、流程、制度、表式等等,不大可能通过短期考察就完全摸清楚,更不大可能使少数人的考察成果转化为国内全体管理人员的本领。一些国际性的研讨会,层次很高,规模很大‘但一般只谈战略思想,不触及企业管理的具体问题。上海电信部门正在试行把派往合资企业的中方老总找来,要他们分别向企业有关管理人员详细介绍外企的具体管理办法,甚至一手把手”地教;教会为止,这个办法效果不错。我们可以多创造这样一些实用的培训办法。
(5)努力培养适应国际竞争的人才队伍,特别是既懂经济、又懂技术、又懂法律、熟悉国际商务规则的复合型人才。要建立有效的绩效考评和激励机制,以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市场竞争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人才的竞争。现在电信企业最头疼的是竞争对手“高薪挖人”。其实,这也是个国际现象,新介入的竞争者总是采用这一最为简单、有效的手段,但是一旦这些企业站住了脚,这些为私人利益“跳槽”的人,就可能面临“过河拆桥”的命运(当然不包括属于正常调动的人)。因为任何企业总是把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放在考试的首位。“高薪挖人、过河拆桥”,这可以说是市场竞争中人才流动的一般规律。电信企业要留住人才,必须改革分配机制,也要靠做好人的工作,从各方面来增强企业凝聚九。光靠加工资,当然拼不过外国企业,但是加上升迁机会、职业保障、员工福利、精神鼓励等等,应当说仍有很大的优势。在电信改制上市以后,可参照各国电信法的规定,电信企业员工有权优先购买或增配本企业的股票;使员工与企业的发展命运更加密切地结合在一起。此外,电信企业也可援引国际惯例;实行“竞业禁止条款”,对一些”恶意跳槽”者进行限制。我们常说”用户第一”,但是对用户的服务是通过全体员工来实现的,所以企业先做到“员工第一”,才能做到“用户第一”。而如果企业真正做到了“员工第一”,那么抗御人才流失的力量就大了。
(邮电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