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初,继宝钢集团、神华集团、中国诚通控股公司之后,中国铁通成为国资委第四家迈出完善董事会制度实质性步伐的试点企业。作为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第一批试点企业中的唯一一家电信企业,
中国铁通目前已有4位外部董事到位。
中国铁通计划,今后几年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目前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由9位董事组成。国资委今年将从大型企业的资深董事、高管人员中挑选外部董事,进一步充实铁通集团董事会,使外部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占到一半以上,真正避免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合,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从而保障董事会集体决策。通过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中国铁通董事会将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董事会将是股东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体现股东意志的制度依托,是实现出资人职责到位的最终体现,是企业内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效率的重要保证,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制度基础。国务院国资委将维护董事会依法享有各项职权,并根据有关规定,把出资人部分职权授予规范的董事会行使。
在2006年工作会议上,公司董事长赵吉斌提出,公司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理解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务求试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一是董事会要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决策机构和权力机构,主要职责是谋战略、出思路、把方向、管大事,选聘、评价、考核、激励经理人员。因此,董事会要大胆放手支持经营层的工作,不能陷入日常具体的执行性事务之中。要切实解决好董事会会议质量的问题,研究办法,完善制度,做到会前充分准备,会上谨慎决策,会后追踪考核,科学提高决策效率,谨慎规避决策风险,切实为执行层搞好经营工作掌好舵、把好关、搞好服务。
二是公司各级部门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有效支撑。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和常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具体工作机构,是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服务的,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有效依据,并加强对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各专门委员会要分别与对应执行层的相关部门、各省分公司建立工作联系,执行层的相关部门和各省分公司也要主动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供支撑和服务,确保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始终处于董事会的正常监控之中,不能“死后验尸”。
三是发挥好董事特别是外部董事的独立判断作用。外部董事是公司董事会决策的中坚力量,未来也将逐步扩大成为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主体,部分外部董事还担任了相关专门委员会召集人的重要角色。公司经理层和二级机构的同志都要大力支持外部董事的工作,特别是在当前阶段,要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便利,使各位外部董事尽快熟悉环境,掌握情况,独立发挥作用。公司内部的执行董事都是公司党政工领导同志,也要积极研究探讨参加经营层日常重大问题管理的途径,加强过程控制,同时做好决策层与执行层、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的沟通协调工作。
(人民邮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