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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短”结合 深化治理
——部电信管理局负责人就增值业务市场整治答记者问


(2007-07-03 08:57:37)

一直以来,信息服务业务市场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也是政府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今年以来,行业组织开展了行风建设、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阳光绿色网络工程等活动,使管理工作既着眼于专项问题治理,更注重长效

机制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近日,部又发出“关于针对社会反映热点问题加强信息服务业务市场重点整治的通知”,这部分市场情况如何?政府工作思路怎样?记者近日采访了相关负责人。

记者:针对电信行业存在的价格欺诈、消费陷阱、霸王条款等社会关注的电信服务热点问题,加强SP业务市场重点整治成为部近期的重点工作,请您谈谈工作思路?

负责人:近年来,在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相关司局针对电信服务行业社会热点问题,相继围绕信息服务资费(不明扣费、未明码标价等)、电信服务质量、不良信息内容、群发短信诱骗消费以及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用户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了多项整治活动,从不同角度对电信与信息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了整顿,分别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用户申诉呈现持续稳步下降趋势。但目前社会对信息服务业务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仍然反映比较强烈。日前,全国纠风工作会议提出公共服务行业存在"价格欺诈、消费陷阱、霸王条款"等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在电信服务中主要集中在SP业务领域。

自去年以来,我部组织开展了"畅通网络、诚信服务"活动、"阳光绿色网络工程"、"诚信服务、放心消费"行动、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专项治理、移动不良信息治理、"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等多项活动,这些活动有些含有对SP业务进行整治的内容,有些直接针对SP业务开展治理。有鉴于此,本次对SP业务市场的重点整治工作不再以启动新的专项行动为载体,而侧重于在各司局已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深化对SP业务市场的治理措施,推动SP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入,并加强对各专项活动中有关SP整治工作的统筹策划,在对外宣传、集中公布、综合检查等方面整合有关内容,使SP整治成效更加明显,对行业和社会的影响更加显著。

记者:那我们这次整治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负责人:主要目标是三个:1、建立完善SP治理工作的发现、监测、协同、信誉等五项长效机制。2、推动各项已部署的工作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切实取得成效;3、展示我部对SP治理工作的力度和决心;

记者:此次治理重点是那些?

负责人:综合用户申诉、社会关注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对当前SP业务市场的整治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群发短信诱骗消费,不明扣费,未明码标价,不良信息内容,虚假宣传等。

记者:具体怎样实施?

负责人:(一)统一公示SP企业有关信息,方便广大群众举报监督。

部和各省通信管理局于6月底之前,将本部门颁证和经备案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的跨地区SP企业名单、法人代表、许可证编号、业务接入号码、客服电话等信息在本部门网站上统一向社会公示,以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SP企业的服务经营情况,接受群众对违规企业的投诉举报,以起到警示违规企业、强化监管力度的作用。各基础电信企业应公示由其负责接入和代收费的SP企业的有关信息,包括:公司名称、许可证编号、业务接入代码、客服电话、所提供具体业务名称、业务内容、资费标准等信息,及其他应告知用户的事项。同时公布本企业设立的投诉举报方式。

(二)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重点监督检查。

在监督检查内容上,重点针对当前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市场存在的群发短信诱骗消费、不明扣费、未明码标价、不良信息内容、虚假宣传等五类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在监督检查对象上,重点针对因存在不良信息、服务质量、业务资费、业务宣传等问题曾被电信主管部门行政处理或被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处理的企业,以及被多次投诉或举报的企业。在监督检查方式上,要求各省管理局通过现场走访、技术拨测、跟踪督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经查证存在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尤其对于群发诱骗短信和强行订制等恶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SP企业,应依法严厉打击。对投诉量大、被多次举报或因存在违规问题被电信监管部门行政处理及被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处理的企业,要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日常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当年企业经营许可证年检的审核依据。

目前,我局已利用技术拨测手段对211家重点监测企业的重点监测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对其中存在违规经营问题的47家企业给予年检"限期整改"处理。此外,我局已建立了服务质量监督拨测机制和电信服务舆情分析系统,清算司也已建立了SP收费行为定期业务拨测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SP业务拨测,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将及时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目前已对近千家次SP企业的业务进行了拨测并通报了2期业务拨测情况。

(三)建立SP企业不良行为公示制度。

以此次重点整治为契机,要求各省管局建立当地SP企业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将经行政处理的SP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向社会公示。不良行为记录应包括:违规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法人代表、违规内容(时间、地点、行为)、行政处理结果等信息。为强化基础企业的接入管理责任,各省管局在公示SP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同时,应将当地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接入被行政处理的SP企业数量及纠正情况等信息一并向社会公示。

此次重点整治期间查处的违规SP企业将作为首批不良行为记录,各省管局于7月15日前向社会公示,同时报部。要求各省管局明确专门机构、人员承担当地不良行为记录的更新工作,根据情况变化对不良行为记录及时更新,并于每月末将本月更新情况告部。部将在部网站设置专栏将全国SP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集中公示并为各省管局网站提供链接。

部和各省管局将按照"电信服务质量通告制度"和"资费和收费违规行为通报机制"的要求,每季度定期公开通报SP企业违规行为情况。

记者:近期用户投诉方面情况怎样?

负责人:2007年1-5月,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部信访办、部网站、部长信箱等渠道共受理群众关于电信服务的申告、举报和来信来访14000余人次,其中近30%主要反映SP企业信息服务及相关问题。此外,通过信访来信反映的主要问题也是SP企业多收费、乱收费问题(突出问题是SP企业群发诱骗短信)占来信总数约70%。今年4月和5月,部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国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工作会"和各省管局电信资费座谈会,对当前形势下如何做好用户申诉和群众信访处理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正确对待和处理群众来信,认真核查,明确责任,依法查处,妥善处理,并认真做好用户回访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回复处理结果。

记者:信息服务业务市场是一个很有活力、很有潜力的市场,可能正是因为这个市场发展太快,问题也相对较多。应该说,政府部门对这个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是非常重视的,信息产业部和相关部门开展了很多活动,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但目前社会反映仍比较强烈,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如何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SP企业的管理责任?

负责人:正像你所说的,信息服务市场发展很快,与此同时,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产生。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对问题的认识还需要不断深化,对采取的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今后我们还是要落实"谁接入,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要求基础企业建立五个机制,实现对SP管理的闭环。

一是要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网络接入、代理收费、业务经营、服务质量、资费宣传、使用订制、收费提醒、查询退订、关闭信息服务功能和用户投诉等方面的相关责任与措施,进一步加强对SP业务的管理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要求建立对SP企业违规行为的发现机制。一方面要通过建立拨测平台和信息内容日常核查制度主动发现和防范SP企业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客户服务平台管理,设立专门的SP违规投诉举报受理平台,鼓励用户参与监督。三是要求加强对所接入SP企业的监督管理,通过完善相关接入协议合同内容,从业务申报、业务结算、代收费、积分管理、业务合作等多个环节细化规则、明确责任、设立罚则,使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SP企业无生存空间。四是要求严格履行接入协议,加大对违规SP企业的处罚力度;对发现存在当前重点整治5类问题的违规SP企业,要从速从重处理;特别对受到电信主管部门行政处理的SP企业,要采取有效手段积极予以配合,使行政处理落到实处。五是要求建立基础企业内部考核和奖惩机制,对于明知SP企业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仍然与其开展合作、提供接入或代收费服务的各地分支机构,应追究相关主管领导的责任。为了掌握和监督基础企业的执行情况,要求基础企业定期上报。

记者:政府部门如何保证这些工作落到实处呢?

负责人:我们将组织开展对SP业务市场及相关工作的联合检查。考虑到7-8月份上述整治工作将有阶段性成果,同时,相关专项活动也大多进入核查中期,为扎实推动SP业务市场治理工作不断深入,拟结合部"诚信服务、放心消费"行动、"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阳光绿色网络工程"等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对SP业务市场及相关工作开展一次综合检查。在对前期各专项活动和有关工作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归并梳理的基础上,明确检查重点,布置检查项目,提出检查方案。

记者:在增值业务市场,部一方面在抓热点问题的解决,一方面也在通过这些问题的解决来带动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但这个工作难度是否很大?

负责人:是的。此次拟推出的几项作为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前期都有研究和试验,有些已较为成熟,拟以此次整治工作为契机在全国推动并逐步完善。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强化基础运营企业管理机制:

即落实基础运营企业的责任制度,强化其在信息服务管理中的发现、监督、处置机制。今年年检中,已要求基础企业积极配合,对年检"限期整改"企业,基础企业将在整改期间停止其上新业务;对年检"不合格"企业,将停止其接入。通过将此做法用机制方式予以固化,进一步明确基础企业加强对信息服务业务的管理责任。

二是建立SP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机制:

部已就建立增值企业信誉机制开展近一年的研究,包括组织专家研究、征求省局和企业意见、起草管理办法等,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作为信誉机制建立的第一步,实施简单、可行,可在SP市场率先推行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机制。另外,清算司已经建立了SP企业违规通报机制,每季度对外通报SP企业违规收费行为情况。

三是建立拨测监测机制:

去年已初步建成"SP市场行为评测系统",可实现对SP企业北京业务情况的实时拨测,已在今年许可证年检和日常服务质量监督中发挥重要作用,可将此系统向各省推广。此外,清算司已经建立了定期业务拨测机制,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SP业务收费行为进行一次拨测检查,对于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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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 田林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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