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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国的改革开放即将走入第30个春秋时,一部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全国人大反复酝酿、讨论,于2007年6月正式颁布,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部法律,结合中国近30年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关系的变化,主要对合同签订、合同期限、试用期、违约金、解除合同、裁员、终止合同和经济补偿等8个方面进行了较大修改。此部法律的颁布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将对长飞公司的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长飞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是武汉市最早签订《集体合同》的公司,早在1991年就从投资方之一的飞利浦公司引进了《集体合同》。从第一版《集体合同》,到2007版的《集体合同》的诞生,《集体合同》已经经历了9次修订。 今年9月11日,长飞公司依法开始修订长飞公司《集体合同》。从开始修订,到12月2007版《集体合同》正式生效,历时3个月。依照法定程序,在这三个月内,《集体合同》修订历经了员工和公司双方协商代表依法产生、协商双方收集双方意见、反复充分讨论修改、新版草案依法通过、2007版《集体合同》正式签订、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等程序。 2007版《集体合同》的诞生,得到了公司领导以及工会的高度重视、员工的积极参与和协商代表的辛勤工作,充分发扬了民主、广泛征求了意见,对旧版的《集体合同》进行了44条、共60多处的修改。不论是从法律、创新,还是遣词造句,2007版《集体合同》都经过了反复的斟酌与推敲,较好地反映了全体长飞人的共同要求和愿望。 相信2007版的《集体合同》必将成为长飞公司劳动关系管理上的新的里程碑,必将构建长飞公司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激励员工与公司共成长,共铸长飞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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