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产业和产品的发展,已经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动和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移动总经理徐龙在日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快制定《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对产业的发展进行支持和规范。
按照徐龙所提出的观点,网络文化产业既包括了传统文化产品的网络化数字化,如电子杂志和数字图书馆,也包括了以信息网络为载体的形式和内容都自成一体的新型文化产品,如网游、博客、视频、彩信等。
而从产业的角度来看,网络文化产业已成为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美国,其年产值已高达7000亿美元,为第一大出口产业;在欧盟,年产值为4300亿欧元,已超过电信、IT和制造业。
(文莉莎 张国良 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