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市工商局《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个人网上开店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等3种情况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如果不在这3种范围之内,网上开店就必须办理执照。此外,根据意见稿,个人或企业在住宅楼内从事网上经营,将住所(经营场所)申请登记注册的,就如同在住宅内开店经营,需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并经业委会或居委会签字盖章方可办照。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征求意见后,市工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意见进行研究,力争3月底推出正式版本。
(袁国礼 中国网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