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信强国系列研究“农村通信与农村信息化发展”课题组
编者按:“农村通信与信息化发展策略研究”是电信强国系列研究的一个子课题。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对农业部、教育部、卫生部、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及电信企业等进行了调研,并奔赴广东、江苏、陕西和河南等省开展实地调查,走访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涉农机构、通信管理局等,广泛了解各方面情况,还深入到村民委员会及农户家中开展调研、访谈,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研究报告。课题由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规划设计研究所、通信政策与管理研究所具体承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电信管理局、综合规划司及通信科技委协调、指导,人民邮电报社参与。
一、农村信息化概念内涵及地位作用
(一)农村信息化的概念和内涵
农村通信是农村地区信息沟通的最基本通信手段,而信息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农村信息化是在农村地区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涉农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农村经济增长质量,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
1.对于农业(经济、科技、市场、技术):信息化主要是指信息技术在农业科技、市场、技术等方面应用和推广的过程。
2.对于农村(文化、社会、政治):信息化主要是指在农村政治、文化、卫生和社会等方面利用信息技术的过程。
3.对于农民(人才):信息化主要是指农民掌握和利用信息技术的过程,主要强调信息化对农民素质的提升过程。
(二)农村通信和农村信息化的地位和作用
农村信息化建设不仅是全面推进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也直接影响到国家的信息化水平和进程,并对我国电信行业持续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1.农村通信和农村信息化的发展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在《2006年~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关于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重点的论述中,首先提到“推进面向‘三农’的信息服务”,主要包括利用公共网络,采用多种接入手段,以农民普遍能够承受的价格,提高农村网络普及率。
2.农村通信和信息化发展顺应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国家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建设领域,我国从中央到各部委已经分别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和实施指导意见,农村信息化建设适应当前形势,顺应了历史的潮流。
3.农村通信发展与信息化建设促进行业持续发展。农村通信和农村信息化决定着我国整体的通信和信息化水平,其进度影响到我国电信强国的进程和发展。同时,随着我国城市电信市场的趋于饱和,农村市场成为电信行业新的增长空间,通过电信服务范围向农村地区的不断延伸,服务内容的不断丰富,对保持我国电信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我国农村通信发展和农村信息化现状分析
(一)通信基础设施初具规模
近几年我国农村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村通工程”的顺利实施,为信息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截至2007年年底,六家基础电信企业克服种种困难,全国行政村通电话比例达到99.5%,29个省区市实现了所有行政村通电话。此外,四川省的行政村村通率超过97%,西藏村通率接近60%。全国(除西藏外)行政村通电话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农村通信发展水平整体迈上新台阶。“村通”工程取得了很好的政治和社会效益,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拓展电信业发展空间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另外,“村通工程”由行政村向自然村推进,扩大和完善天地一体化的通信网络,充分利用地形和技术,把固定、移动、卫星通信网有机结合起来,使电信网实现对广大农村地区的全覆盖。2007年,全国自然村村通率提高0.8个百分点;全国已有上海、天津、江苏、广东、宁夏5省区市实现了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
为解决农村互联网需求,信息产业部及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选择了部分省区市进行农村信息化试点和示范,研究在乡镇和较发达行政村开展宽带上网及其他信息服务业务的实现途径与方式,并积累经验,逐步推广。目前在全国范围内,97%以上的乡镇具备互联网接入条件,92%的乡镇开通宽带,部分行政村也具备了宽带或窄带上网能力。目前,上海、江苏、广东等省市基本实现行政村通宽带,北京、天津、浙江、贵州、山东、吉林等一批省市已经实现乡乡通宽带。农村电话网与互联网共同发展、相得益彰,构成了农村信息服务的基础平台和主要渠道。
(二)通信服务水平大力提升
随着农村基础通信网的技术水平和覆盖能力的大大提高,我国农村地区通信业务网发展迅速,农村通信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农村固定电话用户达到11685.5万户,用户普及率超过16部/百人,而农村互联网的普及率也近3.1%。
(三)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初步形成
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均建立了局域网和农业信息网站,许多涉农部门都建立了面向农业农村提供信息服务以及培训的网站平台,很多大的涉农企业或集团结合自己的业务开设了具有特色的信息服务网站,各大运营商推出了如中国电信的“信息田园”、中国移动的“农信通”、中国联通的“农业新时空”等信息网络平台,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初步形成,为资源整合创造了条件。
(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开始起步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性正在得到广泛认识,各涉农部门已着手信息资源的有序、深度开发和利用,为宏观调控和微观决策起到了支持作用,有关涉农部门也建立起并逐渐完善信息采集系统。
三、我国农村通信和农村信息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通信和农村信息化发展机制尚不明确
我国农村信息化管理体制不够顺畅,信息化建设协调难度大,农村信息化存在的投资分散、重复建设等体制性问题仍未得到完全解决。另外,我国农村信息化的管理、建设和应用三者分离,尚未形成统一的运作机制。
电信普遍服务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世界各国的改革经验表明,电信市场开放之后,新的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必须尽快建立起来,这不仅是电信发展的需要,也是电信市场公平竞争的迫切要求。建立以普遍服务基金为核心的机制,同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是解决普遍服务问题的长效保障机制。
(二)我国农村信息化的供给主体缺位
我国农村信息化供给主体缺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我国政府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还没有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规划等应有的作用。涉农信息资源在政府供给的同时,应当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但农村信息化市场机制还没有形成。例如,信息垄断已经造成了农村教育信息化新的困境。二是农村信息站、农业协会组织、种植养殖大户等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农民既是使用者也是信息源,但是没有积极提供上行信息,反馈较少。
(三)瓶颈由基础网络转向涉农信息资源及应用
与城市相比,通信、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在农村发展存在很大差距,但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已不是农村通信和农村信息化发展的主要障碍。目前东部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已经基本完成,中部部分地区还有待建设,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的水平还需要重点建设。
目前,农村信息化的主要瓶颈向涉农信息资源及信息应用不足转移,表现在涉农信息资源分散在不同的部门,资源的开发严重滞后而且无法共享,农村信息平台有待完善,服务手段和涉农信息发布收集渠道有限,加强信息内容开发有待加强,并需要提高信息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另外,我国农村信息化严重依赖于城市信息化,涉农信息资源主要由城市提供,无论是教育、文化还是农业信息都是如此。面对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约束,由于缺乏对农村问题的了解,这种由城市向农村提供信息的方式并不能适应现实需求。给农民提供农业信息,未必真的适应农村社会政治生活发展的客观需求。农村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缓慢,大多是因为有电子无政务,有电子无商务。
(四)农村信息链有待进一步完善
农村信息链包括信息的生成、收集、分析加工、传递、接收、分发、应用、反馈等多个环节。目前传递渠道较为畅通,但前期的信息收集、加工及后期的信息分发及反馈渠道仍不完善,信息链的整合是农村信息化面临的主要任务。
我国地域广、农业生产差异大,农村地区之间对信息内容的需求也明显不同,农民所需信息专业强,本地化、个性化需求明显。同时,农村信息资源非常分散,各运营企业主要是通过各自的农村信息平台和农村营业网点进行信息的收集、整合与发布,但由于信息化从业人员对农村专业知识的认知程度有限,所筛选和发布的信息难以更好地满足农村的实际需求。
(五)低成本信息终端缺乏
农村与城市地区的信息化存在着需求差异,目前缺乏具有适合农村特点的信息技术和低成本的信息终端,适应农村低成本的信息设备缺乏。
我国通信技术研发能力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从政府层面还没有对农村通信技术研发和低成本信息终端给予足够的支持,从企业层面看,由于市场信号不足,市场驱动力较弱,面向农村通信的技术研发较为缺乏,农村廉价终端、应用标准、技术等相对滞后。
(六)农村信息化人才短缺
农技推广队伍是农村信息服务的中坚力量。这支队伍在为农民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支队伍也面临着提高质量、壮大数量的问题。
首先,急需更新观念,农技人员观念要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强迫指导服务向咨询服务转变。
其次,急需更新知识,乡镇、村信息服务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人员,很难保证其在信息服务上投入全部精力和更新知识。
再次,农村信息服务人员缺乏。尽管有百万农技大军,但相对于我国庞大的农业人口及其信息需求,目前这支队伍规模还是太小,在有的农村地区,1位信息员要服务几百个甚至上千个农户。
四、当前农村通信和农村信息化面临的主要任务
随着村通工程的推进,农村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农村通信面临的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巩固现有村通工作的成果,二是通过多种手段继续提高农村地区的电话普及率。农村信息化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思路、模式等方面还有待于研究和探索,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比较多。
(一)我国农村信息化发展模式
按照“政府指导、企业主导、农户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模式发展农村信息化,力主以政府为指导、以企业为主导的市场化运作。
政府指导:农村信息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依靠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推动,广泛组织各级政府、企业、相关涉农单位参与农村信息化的工作。
企业主导:企业在农村信息化建设和运营中处于主导者地位,作为农村信息化总集成者应该主导农村信息化产业链的建设。
农户参与:发挥农户尤其是乡镇、行政村的工作人员、农技员的积极性,为农村信息化提供涉农信息资源等。
市场运作:农村市场虽然广阔,但是相比城市还处于一个不太成熟的阶段,因此必须探索市场运营模式,做到国家、农民、运营商三方多赢的局面,实现农村信息化的持续健康发展。
规范管理:农村信息化涉及方方面面,涉及各方利益,作为主导者急需建立一个规范的管理体系。
(二)我国农村信息化发展思路
我国农村信息化的发展思路是“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全面发展”,保障农民信息服务,保障农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用出彩。
以点带面:由于农村信息化真正运营起来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可能所有省区市都全面开花,因此有选择性地在部分省区市进行农村信息化试点。
重点突破:可以有针对性地在部分省区市重点推广部分业务产品,待发展模式完善后向全国推广。
分步实施:分步骤逐步推广农村信息化,从网络设施、信息平台、建设培养用户的消费习惯等方面入手逐渐推广信息化产品。
全面发展:农村信息化的各项业务在全国都能得到很好的发展。
(三)农村通信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关键环节
1.进一步完善网络基础设施
综合运用多种信息技术,逐步解决农村地区尤其是山区和其他边远地区的通信网络覆盖问题。“十一五”达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村村能上网”,全面实现乡镇具备接入互联网的能力,行政村每村通电话两部以上,扩大对自然村的覆盖。
2.提供多种信息终端
信息终端普及是发展农村通信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一方面政府、科研、生产等环节要组织低成本普及型计算机、移动终端、新型固定电话机、信息机及电视机等方面的研制生产,让农民能够用上低成本、易用、节能、环境适应性强的终端;另一方面,信息服务部门要积极组织面向农村、教育、边远及不发达地区市场的低成本信息终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从而加快终端的普及性应用。
3.推进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是整合政府部门、相关企业资源,打造面向农村、方便农村人口应用的信息化服务平台。根据实际,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可以从技术上分为以下几项:短信平台、语音平台、WAP网站平台、彩信或彩e平台、互联网平台等。
4.适时开发农村信息化产品
在农村信息化的进程中要突出应用,以农村电子政务、电子教育、电子医疗等为长远目标,发展各种新业务,提升信息服务的水平。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创造环境,积极推进农村电子社区的建设,运营企业也应适时开发适合农村推广应用的信息化产品。
5.加强农村信息化渠道建设
加强农村自有渠道的建设和社会渠道的整合,农村信息化项目的渠道建设应以运营企业的自有渠道为中心,以社会渠道为骨干,以电子渠道为神经末梢,形成覆盖面广、渗透率高的渠道网络,为“三农”打通获取信息的通道。
6.鼓励公益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模式
制订合理的资费政策是保证农村通信和农村信息化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提供公益性的免费信息是不可持续的,应建立社会服务与有偿信息服务相辅相成的混合经营模式。农村信息化资费设定可分为三大类:免费信息、便民服务信息和交易信息。免费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信息等。便民服务信息主要包括文化教育、农业生产、医疗卫生等内容,宜采取低资费包月的方式。对大众农户查询收取通话费,商户广告信息和农民交易信息发布收取广告费和部分服务费;对于商户广告费和农民的信息发布费,建议初期采取低价包月制,以后可以考虑按查询率收费。
五、政策措施和对策建议
(一)政府指导,制订农村信息化规划
规划是对未来若干年内我国农村信息化的全面谋划,是农村信息化的指路明灯。统一我国农村通信和农村信息化的目标、发展方向、发展思路,明确近期的主要工作任务,在“二元经济”的大背景下,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农村信息化实施意见。
(二)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农村信息服务的长效机制和发展模式
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把政府的主导作用、保障作用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加大各级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在市场失灵的地方,保证政府供给,加大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努力缩小城乡在信息化基础设施方面的差距,完善农村信息化投资机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城市信息化对农村信息化的带动作用,把更多的财力与社会资源用于支持和促进农村信息化发展上。同时,加大中央政府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补贴等的支持力度。在当地经济较好的地方,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保证农村通信与农村信息化服务良性持续发展。引入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和多元主体,为农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探索发展农村通信和农村信息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动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积极争取设立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专项基金,加大对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在高成本地区主要考虑在普遍服务机制建立后,以普遍服务基金为主,对不同地区的网络建设和运维补贴按不同标准进行补偿。
(三)推进多种形式的农村信息化平台建设
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是整合政府部门、相关企业资源,打造面向农村、方便农村人口应用的信息化服务平台。通过打造多种形式的农村信息化平台——互联网平台、语音平台、短信平台等——为农村提供丰富多彩的信息服务,进一步综合农业、教育、卫生等各涉农部门为农村服务的内容,优化栏目,扩充信息容量,增强服务功能,满足各类农村信息化的需要。
(四)加快推动涉农信息资源整合与建设步伐
信息资源整合是信息化工作取得实效的主要瓶颈之一。“信息孤岛”急需互通,“各自为政”的格局急需打破。充分利用和进一步扩充我国已有的组织资源及网络资源,解决农业信息资源匮乏和信息网络系统重复建设、信息资源重复开发问题的关键是整合力量,建立分工协作、共建共享的信息资源开发机制。
协助相关涉农政府部门做好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应坚持全局整合、凸显本地的原则。一方面,要整合各级政府、相关厅局、科研院所、农资交易场所的涉农信息资源,建立统一共享的信息资源库;另一方面,要加强本地信息的采集和加快整理工作,提高涉农信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完善政策法规
研究制订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在电信资费、频率资源、码号资源和网络资源的分配上向农村倾斜。积极推动出台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抓紧研究制订农村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化培训等部门规章。加快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立法进程,因地制宜地制订相关政策法规,为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提供保障。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
加强对信息产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促进资源共享,形成涉农部门、信息化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的部际协作机制。建立部省协同工作机制,以省、区、市为主体,在国家相关部委的共同支持下,充分发挥地方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务实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充分发挥省级通信监管部门的协调组织作用
省级通信监管部门要转变观念,加大公共服务的力度,进一步明确并充分发挥省级通信监管部门在农村通信和农村信息化中的作用,尽可能发挥电信行业在农村信息化方面的主导作用。
通信管理局可发挥与各级政府的纽带作用,在协助信息资源整合、共建或合建农村信息化平台等方面发挥其协调组织作用。
省级通信监管部门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可根据各通信企业在本地区农村区域中通信基础设施、各通信企业网络技术优势等方面,发挥协调作用,实现通信资源最优化配置,通信产业价值最大化。
省级通信监管部门可通过积极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组织推广活动,例如可以组织相关企业进行相关活动,便于宣传农村通信和农村信息化,从而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大众。
(八)发挥基础运营企业在农村通信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中的中坚力量
从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构建信息服务业大行业的角度出发,推动基础运营企业、设备(终端)制造商、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转售商等多个环节的合作,加大业务创新力度,促进具有农村特色的电信业务的开发和推广,进而逐步形成、不断完善涉农信息服务产业链,夯实推进农村信息化的产业基础。
基础运营企业在农村通信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中有着自己的优势,拥有完善的基础网络、服务体系及用户群体。基础运营企业不仅是农村通信服务的承担者,也是农村信息化发展的主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在农村信息化建设和发展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运营企业除担任基础网络建设、维护及服务等方面的传统角色之外,也应更积极地参与涉农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自身的网络、渠道、服务等优势推动农村信息化的发展。在技术发展方面,引导设备商研发适合农村地区的通信产品,促进整个产业链的发展。
(九)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
农村通信发展与信息化起点低、条件相对落后,需要地方政府的协调和组织,各基础运营企业应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政府支持,紧紧依靠地方政府,争取把农村信息化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的发展规划,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取得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重要的指挥、组织、协调作用。
(十)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农村信息化人才
农村信息化是一个新生事物,但是其服务对象是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接收新生事物较慢的农村用户,因此农村信息化培训工作相当重要。培训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信息服务人员的信息化意识、信息化能力、服务农户的能力,这项工作主要是对现有技术推广队伍的培训;二是对服务对象的培训,提高他们应用信息化手段的能力,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对广大农民的培训,尤其是通过对农村青少年的培训来提升农村人口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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