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808:30 中国信息产业网官方微博
昨天,本市最大的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案在市二中院宣判,23名被告人分别因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到缓刑不等。这些人中有电信“内鬼”7人,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均有人员涉案。他们获取机主身份信息后,提供给中间人,几经转手最终落入调查公司之手。 23人获罪最长刑期两年半 昨天上午10点40分,23名被告人到庭听判。 判决书长达60多页,法院查明,2009年3月至12月案发期间,中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三家电信单位的工作人员5人,经中移动、中国联通授权直接从事电信相关业务的其他公司人员2人,利用电信单位服务平台,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倒卖信息者,其行为分别构成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倒卖公民信息的被告人听判。本报记者蒲东峰摄 刘红波等14人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非法提供给他人或相互进行倒卖,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些人落网后其中两人的家属帮他们删除电脑中相关信息,藏匿电脑硬盘等。两名家属的行为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法院鉴于各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对他们从轻处罚,刑期最长者为第一被告人刘红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9人因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获得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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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刘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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